● 吾常曰,欲得佛法實益,須向恭敬中求。有一分恭敬,即消一分罪業,增一分福慧。有十分恭敬,即消十分罪業,增十分福慧。若毫無恭敬,雖誦經念佛,亦非毫無利益。而褻瀆之罪,當先受之,墮落三途,經若干劫。其罪畢已,當承此善因,又復聞法修道,喫素念佛,求生西方,了生脫死。若現生竭誠盡敬,則現生即可仗佛慈力,帶業往生西方。一得往生,則超凡入聖,了生脫死,永離眾苦,但受諸樂矣。
續上一○頁誡初發心學佛者書
【弘揚學習印光大師】 無論在家出家。必須上敬下和。忍人所不能忍。行人所不能行。代人之勞。成人之美。靜坐常思己過。閑談不論人非。行住坐臥。穿衣吃飯。從朝至暮。從暮至朝。一句佛號。不令間斷。或小聲念。或默念。除念佛外。不起別念。若或妄念一起。當下就要將他消滅。常生慚愧心及懺悔心。縱有修持。總覺我工夫很淺。不自矜夸。只管自家。不管人家。只看好樣子。不看壞樣子。看一切人都是菩薩。唯我一人實是凡夫。果能依我所說修行。決定可生西方極樂世界。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 自淨其意 是諸佛教 南無阿彌陀佛